全國旅遊時報

Nationwide Tourism Times

  • 兩岸觀光論壇講座
  • 全方位旅遊資訊最佳兩岸旅遊平台
  • 國際媒體聯播網

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6號4樓之1
TEL 04-35016307
FAX 04-35015885
z98737406@yahoo.com.tw

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攝影比賽踴躍參加,動動手來拿高額獎金喔!!

為擴展集集鎮泰順瑰寶廊橋觀光活動、留住遊覽泰順瑰寶廊橋美好時刻,充實精神內涵、展現追求藝術生活、鼓勵攝影興趣、提昇攝影藝術、美化人生為主體,感受藝術之無所不在。

二、 主辦單位: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三、 攝影主題:

以南投縣集集鎮泰順廊橋為主體的周遭自然景觀、古蹟建築、歷史人文、民俗風情景觀為主題,作品須呈現出泰順廊橋自然景觀或歷史底蘊的美。

四、 攝影期間:2019年起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所拍攝之作品。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審,恕不退件。

五、 參賽資格:凡全台愛好攝影人士及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並認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

六、 繳件方式:於活動時間內,至網站活動平臺進行報名與投稿。

※ 請至網站完成報名,下載比賽報名資料表,填寫報名資料表後,將報名資料表正本、授權書正本及參賽作品【沖洗好之照片】裝袋,信封註明:參加2022「南投集集鎮浙江泰順廊橋風光」 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方式。另將電子數位檔(內含照片原始raw檔、照片jpg檔或TIFF檔)寄送至主辦單位電子郵箱atzec.tw@gmail.com後完成報名。

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七、 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所拍攝之數位檔案,電子檔需保留完整『中繼資料(Exif)』備查,不得任意變更抺去中繼資料,無中繼資料者不具得獎資格。

(二) 為配合放大輸出之需求,並沖印成8x12吋相片,數位檔案不得插點擴檔,應具備1,6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原始檔案為300 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

(三)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出影像原始檔(RAW),以判定影像是否經過加工。主辦單位元有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之數位後製是否符合規則。若參賽者未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該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四) 參賽作品照片不限彩色、黑白,每人每組最高僅可投稿10張作品。

(五)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1-陳集集-廊橋連心,並於輸出

照片背後註明圖號-姓名-題名。

(六) 參賽作品須有50字內的作品介紹或與活動相關的文字故事。

八、 收件及截止日期:2022年8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九、 收件地址:103048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23巷5號2樓。

十、 聯絡方式:中華台浙泰順經貿文化協進會 (02-28851531張秘書長)。 E-mail:atzec.tw@gmail.com。

十一、 評選方式:

(一) 聘請5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二)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三) 評審作品標準:主題內容40%、美感意境30%、整體表現30%。

(四) 得獎作品及得獎者不得重複。

十二、 得獎公佈: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預計於2022年12月中旬以前,將得獎名單刊登於各相關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三、 獎項及獎金:

社會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狀1座。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1座。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座。

(4) 優選獎: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座。

(5)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整,獎狀1座。

學生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1座。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座。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座。

(4) 優選獎:3名,獎金新臺幣6千元整,獎狀1座。

(5) 佳作獎:10名,獎金新臺幣3千元整,獎狀1座。

獲得各組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與優選獎者,將可由主辦單位擇日安排至大陸浙江省泰順縣-中國廊橋之鄉實境旅遊參觀,機票需自理,確切時間視兩岸疫情隔離政策解封另訂。

十四、 參賽作品經參賽者同意,如雖未獲獎,亦可由主辦單位安排,無償參加全台各縣市及中國廊橋非遺文化巡迴展。

十五、 注意事項:

(一) 領獎日期與地點,由主辦單位擇日通知,優選以上得獎人員,請親自出席授獎,否則視同棄權,獎項不予遞補。

(二) 參賽作品不可抄襲、重製、冒名、拷貝、格放。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影像銳利度等參數;不得以後製軟體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連作作品不收,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得獎資格,不接受空拍機拍攝。

(三)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牌,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財產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得獎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攝影比賽。

(五) 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不得重覆得獎)。

(六)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未經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部落格、個人網站、Facebook等其它社群網站之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請詳填報名表,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

(七) 參賽者需將數位元影像原始檔(RAW)郵寄主辦單位電子郵箱,E-mail:atzec.tw@gmail.com,修圖後(jpg檔或TIFF檔)經主辦單位查核,不符規定或未如期繳交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八)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九)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且得獎人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一)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主辦單位將依法向管轄機關申報得獎者中獎所得資料,中獎人若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執行單位因申報所需資料,視同放棄獎項。

(十三)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四)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