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某47歲檢察官,去年10月突然在家中昏倒送醫,一度失去生命徵象,經彰基醫學中心搶救後救回一命,經過7個月休養,這位檢察官身體復原狀況良好,目前正積極復健中;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持續關心同仁健康,三度到醫院探視該檢察官復健狀況,目前已經可以藉由復健治療,逐步恢復正常生活。
至於在彰化縣伸港鄉遭無照駕駛撞傷的陳姓小妹妹,在車禍後呼吸心跳停止,經過近30分鐘的心肺復甦後恢復心跳,送往彰基醫學中心搶救,目前生命徵象雖然穩定,但昏迷指數一直維持在3分,沒有更好的進步。
這兩位患者相同的地方,都在於事發當下有呼吸、心跳停止的情況,也都經過心肺復甦後恢復心跳,但為什麼後續差異會這麼大?主要是在於檢察官是因為心因性休克導致的呼吸、心跳停止,經過高品質的心肺復甦以及醫學中心等級的加護病房治療,可以防止腦部進一步受傷,才有後續的恢復。反觀陳姓小妹妹則是因為嚴重的腦部損傷導致的呼吸、心跳停止,腦的實質在車禍發生的當下就受到嚴重損傷,所以即便經過心肺復甦恢復呼吸心跳,腦部的損傷仍舊難以挽回。
至於幹細胞治療方面,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規範,目前尚未核准對腦傷患者使用幹細胞治療的政策,原因主要在於實證醫學上無法證實有其療效;彰基以實證醫學的方式持續評估並調整治療方案,確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復。
彰基醫務秘書、急診暨重症醫學部主任林晏任醫師表示,陳小妹妹的生命跡象都還穩定,沒有特別的變差,進展也是有的,但比較緩慢;院方準備讓她轉到慢性的照護機構,進一步再治療並且做復健。
林晏任醫秘表示,一般來說,到院前心跳停止俗稱OHCA,大家在電視上常常看到,它其實就分為兩種,一種是外傷型,比如說車禍撞到頭,陳姓兩姐妹其實就是這樣子;另外一種是非外傷型,比如突然在家裡昏倒,日前發生某檢察官昏倒的案例就是這樣。外傷的存活率本來就相當的低,以全世界的數據來說,整個存活率不到3%,如果是非外傷的話,存活率是稍微高一點,可以到10%。先前救治的這位檢察官,他的狀況也相當良好,前幾天蔡清祥部長也去看過他,他現在甚至也能夠講話、爬山,所以有一些狀況可以救治很好的;這兩個案例,腦出血的姐妹,她們都是屬於創傷型的腦出血引起心跳停止,當然在救治及預後,都是比較不好的。
林晏任醫秘指出,一般來講,OHCA的存活率可能不到10%,但是有幾個很重要的因素:第一,必須有很好的到院前救護。比如彰化縣消防局有很好的復甦訓練或者是民眾有這個使用AED或CPR的經驗,可以保存一部分的大腦功能。第二,很重要的是到達醫院和急診室跟加護病房的救治,比如有使用葉克膜、低溫療法,或是趕快打通心血管、做心導管及打通血管等。
彰基在這三年有超過20位的病人,都是到院前OHCA,然後神經學預後良好,甚至可以回去原本的工作崗位工作的,像先前發生的檢察官,還有前幾年打棒球打到一半突然心跳停止倒下去的,也有幾位偏鄉醫師因為心跳停止昏倒的,甚至有OHCA二次也可以救活,所以整個關鍵在於到院前救護,到院前有沒有人趕快幫他做CPR和急救,到院後也必須要有很堅強醫療團隊來救治,這樣病人的存活率就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