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旅遊時報

Nationwide Tourism Times

  • 兩岸觀光論壇講座
  • 全方位旅遊資訊最佳兩岸旅遊平台
  • 國際媒體聯播網

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6號4樓之1
TEL 04-35016307
FAX 04-35015885
z98737406@yahoo.com.tw

拒絕與狼共舞 金門縣府辦理性騷擾防治法規與實例講座

為提升本縣公務同仁之性別意識及性別敏感度,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進而營造性別平權的工作環境,縣府人事處每年度均規劃辦理性別意識培力與性別平等相關議題課程。今年度為了協助培訓公務同仁因應性騷擾事件之能力與技巧,強化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對於性騷擾及性別平等申訴事件之相關法令規範與處理程序知能,特別邀請到長期致力於兩性平權運動的王如玄律師蒞金主講性騷擾防治法規與實際案例。王如玄律師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並擁有法學博士學位,曾擔任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及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委員等職,目前則是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以及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
王律師首先就性騷擾的界定以及從現行法規中各行為樣態之加害人法律責任做簡要說明。所謂的性騷擾是指「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被行為者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在嚴重的情況下,會影響到被行為者就學或就業的機會或表現或日常生活之進行。」其態樣則包含了身體行為、言詞以及其他面向,像是在講話或指示時讓人感受不適的強行搭肩或臂,或是假意按摩肩或頸等,言詞行為則像是喜好評議或諷刺「性」方面的主題,或是愛講黃色笑話或故事等;其他面向則例如胡亂眨眼或飛吻或作出親唇的動作等。性騷擾甚至包括性別騷擾,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以侮辱、貶抑或敵視某一性別的言詞或態度。
針對性騷擾案件之處理,原先即有性騷擾防治三法—2002 年施行的性別工作平等法、2004 年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及 2006 年施行的性騷擾防治法,並在去年(2022年)通過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跟騷法是在2014年3月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民間「反跟蹤法立法小組」,耗時1年時間完成草案,並於2015年5月送交立法院審議,歷經多年努力最終在2021年11月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王律師強調,性別工作平等講求的是立足點的平等和機會平等。即使傳統思維仍存在許多迷思,若無法確定或不能判斷自身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時,應選擇不說或不做,尊重他人;隨時檢視自己對性別議題的刻板印象,以免誤觸法律;並鼓勵同仁若遇被騷擾時,應明確拒絕,積極蒐證,透過正確的申訴管道處理。
縣府人事處表示,為配合推動「性別平等」的永續發展目標及我國相對應政策舉措,縣府針對性別平等也持續制定推動相關政策措施並規劃辦理性別意識培力等研習訓練,包括在今年4月辦理的打造性別友善職場專題講座、預計於6月辦理的「CEDAW與性別主流化基礎概念」以及訂於7月辦理的「性別平等申訴案件處理流程與實務分析」,希望透過相關專題講座的舉辦,能促進同仁瞭解對於營造相互尊重、性別平權的工作環境的重要性,並打開同仁的「性別之眼」,推動促進性別平等意識的萌芽成長。